2008年2月9日 星期六

得勝層的生命---與神聯合生命的特徵

得勝層的生命---與神生命聯合的特性 蓋恩夫人
1受神管理──他不再管,他是受管。神作他生命的原則,所以不能有所缺乏。他失去了受造的,得著了造物者。失去“一無所有”“得著一切所有”。
2在神裡面有了一切──他不再為自己而活而工作,乃是神藉著聖靈在他裡面生活、工作、運動。這樣地一直進步,他就因主的富足而富,因主的愛心而愛,這是逐漸的,好像被剝奪是逐漸的一樣(林前3︰21-23)。
3他生活不勉強──神的生命管理他,在 裡面工作,非常的自然,好像活出天然的生命一般。《注︰百合花的長大,是不必花力氣的,這正是這生命的寫照(太6︰28)》他不再想自己,也不想如何動作,他將平時的職守,交給主來工作、來營運,立志行事,成就主的美意(腓2︰13,來13︰21)。
4完全安息──他十分滿意在神的裡面。神的平安充滿他,所以他的平安,就永不改變(腓4︰7)。他安息地住在主裡面,並不掛慮他的自己。他也不自問,他到底是回憶,還是亂想,這個或那個,因他不想念自己。他不必退到裡面去找神,因為他毋須再到裡面去找 。《注︰神是在裡面,但是他不必到裡面去找 ,因為神無所不在(徒17︰28)》。如果人在海中,他就不能揀選海的這一處或那一處,他只需要在這環境之中就好了。
5信徒有無限的喜樂──沒有東西能擾亂他的平安或減少他的喜樂,雖然這喜樂是不覺得的。他有說不出來的喜樂(彼前1︰8)。神給他力量能承擔這喜樂。
6他和神的旨意和諧──他沒有和神分別的意志。(注︰這不是說他的意志消滅了,乃是說他的意志,與神的旨意和諧,因此他能自由的、喜樂地、自然地,要神所要的,超乎一切)。因為他的意志就是神的旨意,他無所愛慕,但他愛慕成為神所愛慕的。因為他已經失去一切抵抗反對神的心了。
7他生活簡單──他的生活很簡單。對于自己沒有什麼話說(太10︰16,林后11︰3),他頂安靜,這並非因為自尊,乃是因為生活極簡單,一切的言論已經成為過去的經歷。在這層屬靈的生命中沒有異像,啟示,夢兆和改變,他已超乎這些之上。因為這路是簡單的,在神之外不見一物,神成了一切事物的中心與根源,神也環繞著他。
8一切工作的界限都被除去,最卑微與最高尚的工作,只要是合乎神旨;就一樣的可愛。(注︰放下工作來禱告,或放下禱告而活潑地工作都不退縮。在一切的事上,神能自由地按著 的旨意對付他。他所有的環境,和生活上的職守,都有神在那裡安排。在神裡面的人,也知道神在一切裡面。最高愛神的心,並不要我們放棄對待鄰舍和仇敵的本分。當我們的靈歷不在“情感作用”中,就必有此現象)。所以在這一層的信徒,並不貪求事業,在神旨中,時刻都知足。
9他在神裡面,與基督合一 ──他現下不再和神有所分別。他在神裡面,如同在空氣裡一樣,他不再覺得愛心,亮光,與知識,他只知道神是一切,除在神裡面之外,他“自己”已不再活。他不再覺得神如同我們不覺得所呼吸的空氣一樣。他不知什麼緣故,他滿有基督的傾向。這並不是因為對基督有什麼特別的看法,或者效法基督,不過不期而然的,活出主的生命來。隨著環境的需要,彰顯出謙卑順服等等美德。 現下只有神是他的寶藏,從神那裡他取得一切的需要(西1︰19,林后9︰8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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